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久仰镇基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久仰镇基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剑河县2016年第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久仰镇基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立项的通知;剑发改投资【2018】1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县级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河县久仰镇基佑村
2.2 项目规模:三改、电改、房屋整治、污水处理、垃圾治理、河道治理、通村公路、通组公路、步道、道路照明、公共服务设施、风雨桥修建、停车场修建、幼儿园改造、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小品及户前景观绿化等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 2 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6日23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1月26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1日15时30分, 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1日15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剑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七号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东山路217号中天世纪新城五组团环岛南侧商业12层1号 |
| 邮编: | 556400 | 邮编: | 550000 |
| 联系人: | 姜华 | 联系人: | 张静 |
| 电话: | 13885541916 | 电话: | 15870201841 |
| 手机号码: | 13885541916 | 手机号码: | 15870201841 |
| 传真: | 0855-5226133 | 传真: | 0855-825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