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模式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道真自治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模式招标) 已由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道发改函复【2017】6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道真自治县兴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县级财政和社会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道真自治县兴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按EPC总承包模式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道真自治县玉溪镇迎江二路
2.2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3.23亩,总体建筑面积29128.1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065.26㎡、半地下面积3030.39㎡、地上面积教学楼2681.49㎡、学员楼和食堂11217.85㎡、办公楼和报告中心4396.62㎡、图书馆2838.45㎡、文体楼约1818.04㎡、大门值班室80㎡、运动场4500㎡、位196个及相关附属设施,容积率0.54,建筑密度18.27%,绿化率35.26%;
2.3 计划工期:72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即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证书,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高级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投、预中标、中标未开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12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10时30分, 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1000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gzzbw.cn) 及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 (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道真自治县兴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大都会二单元180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人: | 王 杰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28620899 |
| 手机号码: | 13765114523 | 手机号码: | 18585354007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