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王母街道办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王母街道办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7】37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望谟县王母街道甘莱村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2576.70m²,其中:教学综合楼9800.60m²,宿舍楼5788.40m²,食堂2273.60m²,风雨操场及活动室4506.10m²,门卫室108m²,配电室35m²、公厕65m²及室外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22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工程:均为全过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且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安全、质量、造价、工期全面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 级、建筑设计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3.3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12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xnzjyzx.cn/qxn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3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二楼多功能厅二(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3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望谟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兴义市金水北路16号(惠实家园斜对面)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卢臻瑞 | 联系人: | 陈文斌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86782318 |
| 手机号码: | 15985491277 | 手机号码: | 1398449222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889683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