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温泉镇温泉村槽湾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温泉镇温泉村槽湾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绥阳县国土资源局 以绥国土资复【2017】2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阳县温泉镇
2.2 项目规模: 约564.68亩,其中提质改造面积190.02亩,预计新增耕地6.87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31.98亩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0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绥阳县客运站背后幸福金港1号楼2单元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9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其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23日09时30分, 地点为遵义市森林大酒店三号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其他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绥阳县温泉镇 | 地址: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斗篷山路23号西苑大厦12层附1210号 |
| 邮编: | 563314 | 邮编: | 558000 |
| 联系人: | 胡林 | 联系人: | 袁彦彦 |
| 电话: | 17785266886 | 电话: | 18212126758 |
| 手机号码: | 17785266886 | 手机号码: | 18212126758 |
| 传真: | 0851-26363315 | 传真: | 0851-28759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