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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机场大道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2018-02-06 查看 3 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安顺市平坝机场大道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平坝机场大道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平发改字(2016)51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平坝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安顺市平坝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和乐平镇

2.2 项目规模:市政主干道,路基路面、涵洞、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450天

2.4 招标范围:市政主干道,路基路面、涵洞、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2.5 标段划分:安顺市平坝机场大道建设项目(二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2月12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6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2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7日10时30分, 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7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顺市平坝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城B7组团4栋23楼2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超联系人:杨海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8685358190 手机号码:18385023078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