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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汽车修理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2-09 查看 5 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汽车修理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汽车修理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普发改社会【2016】1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盘水街道城东新区(县职校内)

2.2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5070.22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汽车修理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9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3月05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9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3月0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6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6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城东新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邮编:562400邮编:562400
联系人:张时勇联系人:陈文松
电话:13518590853电话:0859-3228366
手机号码:13518590853手机号码:18685963380
传真:/传真:0859-32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