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榕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标准装修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02-13 查看 2 次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榕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标准装修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标准装修项目(安装工程) 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榕发改复【2017】29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榕江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榕江县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榕江县新城区

2.2 项目规模:法庭标准装修450平方米(1个)、中法庭标准装修140平方米(3个)、小法庭标准90平方米(5个)、未成年人法庭90平方米(1个)、诉讼服务中心50平米(1个)、执行信访服务中心300平方米(1个)、档案及数字化档案室545平方米(1个)会议室、视频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党组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党建荣誉室、各一个总面积700平方米,法警值班警械室等400平方米,共4210平方米按照标准装修总面积6060平方米,包括用电、吊顶、地面瓷砖铺设、墙面刷白油漆等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榕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标准装修项目(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24日23时55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2月24日23时55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8日14时30分, 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8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榕江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榕江县地址:凯里市市府路12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姚沅俊联系人:罗在沙
电话:/电话:0855-8516677
手机号码:18008559204手机号码:/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