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侗族大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平县侗族大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黎发改复【2014】295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黎平县岩洞镇述洞村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安防设施、剧院灯光、屏幕、座椅等设施;以及环境整治5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 标段划分:黎平县侗族大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3日08时30分 至2018年02月22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3日08时30分 至2018年02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3日09时30分, 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3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荷香居3-4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黎平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9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陆锦宏 | 联系人: | 李八云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3985834678 | 手机号码: | 15885843565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