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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纳福新区一期排水沟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2018-02-23 查看 11 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册亨县纳福新区一期排水沟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册亨县纳福新区一期排水沟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册发改字﹝2017﹞48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册亨县纳福新区

2.2 项目规模:册亨县纳福新区一期排水沟包括7-10号排水沟共4条,总长1673.35米,其中:7号排水沟长546.99米、8号排水沟长304.95米、9号排水沟长414.16米、10号排水沟长407.25米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 册亨县纳福新区一期排水沟建设项目(二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3月15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3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6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16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册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册亨县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邮编:562400邮编:450000
联系人:刘进奇联系人:廖桥
电话:0859-4216999电话:0859-3918500
手机号码:18296069997手机号码:13595962635
传真:0859-4216999传真:0859-39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