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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5兰海高速崇遵段路面维修工程监控咨询及施工监理重新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2018-03-02 查看 1 次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G75兰海高速崇遵段路面维修工程监控咨询及施工监理重新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75兰海高速崇遵段路面维修工程监控咨询及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已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黔高速营运〔2017〕12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遵义市

2.2 项目规模:G75兰海高速崇遵段是国家重点规划建设国道主干线系统“五纵七横”十二条线中的重要路段。路线起于黔渝交界处崇溪河,经松坎镇、新站、楚米、桐梓、遵义北,迄于遵义市红花岗区的忠庄铺,全长117.8km。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均80km/h,其中K1106+000-K1187+800段路基宽度22.5m,K1187+800-K1223+800段路基宽度为24.5m,于2005年12月26日建成通车。原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4cmAC-16I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cmAC-25I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6cmAC-30I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0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 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底基层;桥面铺装层结构:6cm AC-16I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2.3 监理服务期限:93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工程监控咨询及施工监理。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标段划分表标段号类别主要工作内容CZLMJKJL监控咨询(1)协助业主建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体系;(2)设计文件优化;(3)协助进行路面病害的现场确认和养护改造方案动态调整;(4)编制专项施工指导意见;(5)料场考察及集料加工工艺优化;(6)原材料质量检测;(7)配合比设计指导、拌和楼调试和试铺指导;(8)施工质量抽检;(9)施工过程质量监控;(10)技术培训;(11)其它监控咨询工作;(12)监控咨询提交的技术成果文件。监控试验检测(1)独立完成路面监控所有试验检测工作;(2)对标准试验进行对比试验;(3)检验试验路段工艺试验数据;(4)组织巡查组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巡查;(5)参与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鉴定;(6)配合省厅质监站、业主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等;(7)完成其它路面监控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监理办公室组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沥青混凝土路面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由监控咨询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监控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监控咨询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2)施工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均予以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五)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如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以投标人的监理)最新信用等级为准(但监控咨询(试验检测)最新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级),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监控咨询单位)的监控咨询(试验检测信用)最新信用等级和联合体成员(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最新信用中等级较低的为准)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监理单位C级及以上企业、监控咨询(试验检测信用)B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监理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和监控咨询(试验检测信用)为C、D级的投标申请。注:投标人在贵州省的最新监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的最新监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监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在贵州省的最新监控咨询信用评价结果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qjtzj.org.cn上查询(以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的最新监控咨询信用评价结果可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jtsyjc.net/中查询(以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监控咨询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六)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监理企业名录”(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未列入“名录”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七)G75兰海高速贵新段、G75兰海高速都新段路面维修工程监控咨询及施工监理项目的中标人如果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主要人员不得与所中项目重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2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3月08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2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3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6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6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65010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编:550004邮编:100101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房先生、李先生
电话:0851-85919351电话:010-51656899-851、856
手机号码:0851-85919351手机号码:18798889357
传真:0851-86506025传真:010-5927326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bjztc04_gz@163.com
网址:网址:www.bjz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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