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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室内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18-03-05 查看 8 次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室内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室内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 已由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独发改备案[2017]12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独山县承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独山县承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独山县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829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系统工程的室内改造及信息化建设。

2.3 设计服务期限:60天

2.4 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后期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3月0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3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7日10时30分, 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27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独山县承远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地址:安顺龙青路尚东逸品小区2 栋19楼1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宇联系人:王强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8685095665手机号码:18111865562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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