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二次招标 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普发改投资【2017】3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规定, 招标人为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建设全过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5026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棚户区安置住房540套,商业贸易区建筑面积31424.3平方米、办公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262.9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6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过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普安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2)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不要求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6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4月11日09时1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6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4月1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1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1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龙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
| 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2栋4楼2号(兴义市金洲国际) |
| 邮编: | 561500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僮俊甫 | 联系人: | 陈伟 李昌红 |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111301 |
| 手机号码: | 15599395158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