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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2017年莲城办事处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2018-03-21 查看 15 次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晴隆县2017年莲城办事处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2017年莲城办事处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晴发改发【2017】25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晴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晴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晴隆县

2.2 项目规模:为1300户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通信工程、环卫设施、绿化工程等设施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为1300户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通信工程、环卫设施、绿化工程等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 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4月11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4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2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2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晴隆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晴隆县地址:兴义市澳城小区A栋1505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蔡俊联系人:周远超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3985094336手机号码:18685965087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3992001040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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