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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环城高速公路中分带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2018-03-26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中分带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环城高速公路中分带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筑城发总议[2017]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西南环线、南环线

2.2 项目规模:投资额约720万元

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西南环线、南环线中分带绿化植物补种。

2.5 标段划分:贵阳环城高速公路中分带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绿化相关内容;最近连续三年(2014年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2016年资金周转能力(2016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6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4月0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6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4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6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6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和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会议。5.4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5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可向招标代理提交公司开具增值税普票或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帐号、公司地址及电话、联系人等)的书面材料,以便招标代理公司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发票时使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贵州招标投标网www.gzzbw.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edc.cn、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gzftzx66.com上发布。

7. 其他

6、投诉举报的处理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6.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65010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富力中心A2栋15楼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2单元14层1、2、3、4号
邮编:550001邮编:550001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邰女士
电话:0851- 85555183电话:0851-84393685
手机号码:18585041800手机号码:13608582420
传真:0851- 85556900传真:0851-84827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