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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8-04-12 查看 12 次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 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发改交通[2012]368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6%,银行贷款64.4%,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阳市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兰海国高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的贵阳过境段,起于白云区贵阳绕城高速西南环与贵遵公路相交叉的尖坡枢纽互通处,向外绕贵阳市城市规划区,止于南明区小碧乡贵新公路与贵阳绕城高速西南环交叉的下坝枢纽处。路线全长47.44公里,由尖坡至李资段和李资至小碧下坝段组成,其中尖坡至李资段路线长16.79公里,李资至小碧下坝段全长30.65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33.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6.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另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永乐互通立交连接线2.5公里。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及工期: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施工为16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8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33个月(含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3 监理服务期限:99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本次招标的是1个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G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第G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和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地点培席收费站内,监理服务期 33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拟投标段相应监理资质及财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监理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具体资质、财务要求见下表:标段资质要求财务要求G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近三年(2014至2016)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2.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均予以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五)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①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贵州省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②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③投标人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六)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监理企业名录”(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名称未列入“名录”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七)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单位与投标人同时参加了本项目的投标,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授予合同声明”。当投标人与施工单位同时列为各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监理范围包括了该施工标段时,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出具“授予合同声明”,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如果投标人与施工单位出具的“授予合同声明”中承诺的优先中标顺序不一致,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4月1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4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08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编:550004邮编:100101
联系人:阮女士联系人:房先生、张先生
电话:0851-85919253电话:010-51656899-851、853、18798889357
手机号码:18798889357手机号码:18798889357
传真:0851-85919253传真:010-5927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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