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增加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当区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增加室内装修工程 已由乌当区财政局 以乌生态文明专议【2018】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阳市乌当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阳市乌当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 进行其他。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当区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机构业务用房
2.2 项目规模:增加室内装修
2.3 计划工期:100天
2.4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
2.5 标段划分:乌当区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增加室内装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6月11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4-25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6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8日10时00分, 地点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4-2502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8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阳市乌当区生态文明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乌当区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东路SOHO公寓B座10楼16号 |
| 邮编: | null | 邮编: | null |
| 联系人: | 郭主任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18984393337 | 电话: | 851-86865598 |
| 手机号码: | null | 手机号码: | null |
| 传真: | null | 传真: | null |
| 电子邮件: | null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