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东门河三年变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东门河三年变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清发改复【2017】3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清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清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镇市东门河三年变清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镇市
2.2 项目规模:(一)新建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工程:新建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及人工湿地,规模2万吨/日;新建争旗冲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近期设计规模1万吨/日,远期设计规模2万吨/日,配套建设生态塘库1000平方米。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COD、NH3-N、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处理工艺:娃娃桥污水处理厂采用改良A2/O+填料工艺;争旗冲污水处理厂FBBR工艺。(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争旗冲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修复盘江路至争旗冲污水处理厂管网870米,新建毛栗山村至药园三号路双侧布置DN600截污管2000米,新建0.8米×0.6米截污沟280米;娃娃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新建DN600截污管320米、DN800截污管360米、DN1000截污管210米。(三)娃娃桥分洪隧洞工程:1号排水隧洞178米,2号排水隧洞160米,连通1、2号排水隧洞大沟110米。(四)东门河及其支流清淤工程:包括东门河主干流清淤工程,长度4400米,争旗冲(右二)支流清淤工程,长度2900米,朱家河支流清淤工程,长度约1400米。污泥妥善处理。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场地三通一平、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6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勘察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2.7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9122.6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6日10时00分 至2018年06月26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6日10时00分 至2018年06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工程建设类)(http://www.gcjs.gy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7日13时00分, 地点为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7日13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工程建设类)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清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清镇市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建设厅大厦西楼16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经理 | 联系人: | 张辉 |
| 电话: | 0851-86885862 | 电话: | 0851-86587818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