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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6-11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以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函〔2013〕140号文、黔府函〔2014〕21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服务区

2.2 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4﹞219号)的相关精神,为切实解决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停车区场地小、如厕脏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为高速公路及黄果树、龙宫两个5A级景区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切实落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相关工作方案。我司拟对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停车区进行改扩建。2.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标段号计划工期主要工作内容LGTJ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7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 12 月 16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范围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场坪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拼宽、加减速车道、交通工程、外接电、外接水、绿化、给排水、功能房间配置、服务设施的配置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上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设计施工需满足《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高速美字﹝2015﹞3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学函字﹝2017﹞03号)相关要求,满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服务区创建的相关要求,打造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不含充电桩及其增加的电气系统,不含加油站站房及其他拆除补偿费用。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4﹞219号)的相关精神,为切实解决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停车区场地小、如厕脏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为高速公路及黄果树、龙宫两个5A级景区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切实落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相关工作方案。我司拟对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停车区进行改扩建。2.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标段号计划工期主要工作内容LGTJ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 7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 12 月 16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G60沪昆高速(清镇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范围内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场坪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拼宽、加减速车道、交通工程、外接电、外接水、绿化、给排水、功能房间配置、服务设施的配置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上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设计施工需满足《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高速美字﹝2015﹞3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学函字﹝2017﹞03号)相关要求,满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服务区创建的相关要求,打造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不含充电桩及其增加的电气系统,不含加油站站房及其他拆除补偿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资质,无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上表资质要求,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6月22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1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1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 其他

投诉举报的处理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不予受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0851-86501071。招标人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1661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2单元14层1、2、3、4号
邮编:550001邮编:550001
联系人:余女士联系人:邰女士
电话:0851-85916612电话:0851-84393685
手机号码:0851-85916612手机号码:18985017214
传真:0851-85916612传真:0851-84827846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控制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