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新屯水库工程水泥采购项目招标(二次)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谟县新屯水库工程水泥采购项目招标(二次) 招标人为望谟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货物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望谟县
2.2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清单所示内容
2.3 建设工期:1170天
2.4 标段划分:/
2.5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资质条件:具备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设备、产品等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应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3.2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 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0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1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1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望谟县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望谟县 | 地址: | 兴义市沙井街财富广场A栋260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龚主任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电话: | 13985098956 | 电话: | 18185984406 |
| 手机号码: | 13985098956 | 手机号码: | 1818598440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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