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15年龙场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5年龙场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8】5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实行EPC总承包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龙场镇
2.2 项目规模:新建公租房634套,规划用地约为29001.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688.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新建1#公租房、2#公租房、3#公租房4080.51平方米,4#公租房、5#公租房、6#公租房4080.51平方米,7#公租房、8#公租房、9#公租房3945.75平方米,10#公租房、11#公租房2720.34平方米,新建新建12#、13#、14#公租房3945.75平方米,15#公租房、16#公租房2630.50平方米,17#公租房、18#公租房、19#公租房7501.08平方米,20#公租房、21#公租房、22#公租房7650.15平方米,新建商业5134平方米及土石方工程等。(2)附属设施:新建沥青道路6734.65平方米,广场砖铺地4890平方米,修建围墙192m,建设植草砖停车场1800平方米,排水沟892米及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实行EPC总承包招标,包括从设计(可研设计、 初步设计、规划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行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接 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的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3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的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6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注:必须在网上报名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加招标,技术支持电话:18985951915技术支持QQ:1928009630)。(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7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屏幕)。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7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厅屏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龙场镇 | 地址: | 兴义市瑞金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人: | 刘明艳 |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127868 |
| 手机号码: | 15086585858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94942823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