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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次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7-03 查看 3 次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次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三次招标 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发改交通[2015]1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 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江、务川

2.2 项目规模: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起于德江县城西北的钱家,与已建的沿河至德江高速公路相接,经楠杆、丰乐、龙灯,止于务川县城西南的喻家湾,接已建的务川至正安高速公路,路线全长40.694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 计划工期:31天

2.4 招标范围:贵州省德江至务川高速公路项目沿线站房站点(不含德江主线收费站)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收费站、服务区办公生活建筑、公共卫生间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分为1个标段(DWZX)。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以非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以设计信用等级和施工信用等级中最低的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标段,图纸资料售价为人民币 2500 元/标段,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4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4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不适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3、投诉举报的处理(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2212909。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编:550004邮编:100101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房先生、李先生
电话:0851-82212909电话:010-51656899-851、856
手机号码:0851-82212909手机号码:18798889357
传真:0851-86866696传真:010-5927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