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望发改字(2018)11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望谟县平洞街道办
2.2 项目规模:冷库11127.92m²及冷库设备购置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8月06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8月0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7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7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望谟县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贝工 | 联系人: | 陈文松 |
| 电话: | 17785901568 | 电话: | 0859-3228366 |
| 手机号码: | 17785901568 | 手机号码: | 18685963380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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