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已由/ 以(国资厅资本〔2018〕11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镇市红枫大街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家属区
2.2 项目规模:家属区改造户数750户、新装电表约800块(最终按勘察设计数量为准),供电分离改造采取3台变压器供电,装机总容量为1890kVA,采用架空及沿墙敷设方式,以便移交后运行维护。
2.3 监理服务期限:73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其中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与监理服务有关的一切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09时30分 至2018年07月1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09时30分 至2018年07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层)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书和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注: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5)项目拟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6)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社保缴纳证明(2018年4-6月的缴纳证明)备注:(1)如注册证、资格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2)以上资料齐备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份。(3)自投标人报名后,项目负责人不能变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2日10时00分, 地点为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层)。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2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G03-07号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栋17层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陈芊羽、姜慧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 84810108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