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已由/ 以(国资厅资本〔2018〕11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2 项目规模:家属区改造户数750户、新装电表约800块(最终按勘察设计数量为准),供电分离改造采取3台变压器供电,装机总容量为1890kVA采用架空及沿墙敷设方式,以便移交后运行维护。
2.3 计划工期:120天
2.4 招标范围: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供电分离改造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生全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4若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已至贵州能源监管办办理跨省(区)作业的资质确认。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必须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与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7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注: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4) 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5) 安生全产许可证原件;(6) 项目经理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7) 项目拟配备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上岗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原件;(8) 提供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缴纳证明(2018年4-6月的缴纳证明)(9) 省外企业需提供贵州能源监管办出具的跨省(区)作业的资质确认资料复印件;(10) 联合体协议原件。备注:(1)如资格证、注册证、上岗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为准(证明材料提供原件)。(2)只有以上资料齐备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份。(3)自投标人报名后,项目经理不能变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2日10时30分, 地点为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层)。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2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G03-07号麒龙中央商务大厦二期B1栋17层2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陈芊羽、 姜慧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 85830222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