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0禹罗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10禹罗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贵州省公路局 以黔路复【2018】135号、黔路复【2018】136号、黔路复【2018】13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境内
2.2 项目规模:项目一:S210禹罗线克酬水库至西纵线(原X001中广线K39+116~K45+648)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1)K39+116-K39+520、K39+660-K40+380、K40+510-K40+640、K40+780-K41+230、K41+540-K42+790、K45+240-K45+648等段落。该段落路面损毁严重,部分段落路基沉陷,此路段采用5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对路面进行补强处理;坑槽路段采用碎石垫层进行调平处理;道路两侧居民房集中处,施工时不提高路面高程,采取挖除原有路面,再加铺基层和面层;沉陷路段进行换填处理;过村寨路段,为方便居民出行两侧新建盖板边沟,纵向接顺排水系统,雨水引入涵洞,对原有涵洞清淤利用。项目二:S210禹罗线加油站至Y003马场(原Y003关口至林卡线)K193+729~K194+838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1)K193+729-K194+009段。该段局部路段路面出现龟裂,路肩损毁.两侧挖方段无排水设施,采用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进行补强,施工时对路面进行拉毛处理,使其与原路面更好的结合;对路肩进行修复,两侧新建边沟,纵向接顺贵安大道排水系统;由于此段原路面高于土路肩约5cm,两侧土路肩浇筑8cm厚的C20素混泥土后与路面标高一致。(2)K194+009-K194+160. K194+196-K194+580 段。路面全部损毁,严重路段坑槽较大,路侧无排水设施造成该路段路面病害严重,路面采用5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进行补强处理,坑槽较大的路段采用碎石垫层调平,路段两侧新建边沟,过拌合站门口新建盖板边沟。项目三:S210禹罗线开元酒店至克酬水库(原X001中广线K37+728~K38+9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1)K37+728-K38+000段。该段局部路段路面出现龟裂.坑槽等病害,两侧边沟.路肩无损坏,该路段路面采用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进行补强处理。施工时对路面先进行拉毛处理,使其与原路面更好的结合。
2.3 计划工期:100天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S210禹罗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信用评价结果应优先适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发布贵州省201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路发【2017】39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公路局公布的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以上评价结果都没有评价的,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 ②、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 ③、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 ④、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按 D 级对待。(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www.gzhighway.gov.cnt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主页www.qjt.gov.cn 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9日11时21分 至2018年07月24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9日11时21分 至2018年0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购买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2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8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8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公路局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贵安新区湖潮乡汤庄安置房8号楼 | 地址: | 贵阳市水东路汤豪斯S17-5号 |
| 邮编: | 550001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符治安 | 联系人: | 韩云飞 |
| 电话: | 18748786122 | 电话: | 13984034737 |
| 手机号码: | 18748786122 | 手机号码: | 13984034737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万年场分理处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4402006919000004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