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钢结构制造第GJGZZ-1标段重新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钢结构制造第GJGZZ-1标段重新招标 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基础[2016]253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6.5%,银行贷款63.5%,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匀市、安顺市
2.2 项目规模: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起于都匀杨柳街镇,途经麻江、都匀经开区、都匀市、贵定、惠水、长顺、紫云、安顺西秀区、镇宁、止于镇宁杨家山,全长275公里。其中主线初步设计阶段桥梁71609.8米/153座、隧道43140米/54座(桥隧比53.4%),设互通式立交19处;都匀支线初步设计阶段桥梁19167.2米/46座、隧道7209米/11座(桥隧比63.3%),设互通式立交4处;贵安支线初步设计阶段桥梁6233.3米/16座、隧道1477米/3座(桥隧比40.2%),设互通式立交2处。都安主线起于都匀市王司镇乌养,与厦蓉高速水口至都匀段相接,向南从都匀规划区边缘通过,在河阳乡与都新高速十字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后,经都匀市毛尖镇,贵定县窑上、云雾镇,再经惠水县岗渡、摆金、惠水县城南、大龙,长顺摆塘、新寨后,进入安顺市境内,经杨武、鸡场、岩腊,绕过龙宫风景区西南边缘后至终点镇宁县杨家山,与沪昆高速形成十字相交,并与镇宁至六枝公路顺接。路线全长215.012公里。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王司(乌养),河阳、云雾、惠水、大龙、长顺、杨武,终点镇宁杨家山。其中乌养~云雾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云雾~惠水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米;惠水~大龙段利用惠兴高速公路改扩建,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大龙~长顺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1.0米;长顺~杨家山段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0米。都匀支线起于都匀市北部杨柳街,与兰海高速贵阳至新寨段相接,经羊列、坝固,终点在乌养与主线起点顺接,长40.930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5.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杨柳街,中间点羊列、坝固,终点乌养。贵安支线起于曹摆,与花溪至安顺高速公路相接,经广顺、种获,在长顺县城北部、摆塘西侧与项目主线相接。路线全长19.193公里。该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为33.5米。路线主要控制点:起点曹摆,中间点广顺,终点岩脚寨。
2.3 计划工期:733天
2.4 招标范围: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钢结构桥梁制造、涂装、运输等。交货位置:发包人指定的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工地沿线各钢结构桥址。GJGZZ-1标段:计划工期为 7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具体日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标段划分如下:标段计划用钢数量(kg)对应桥梁名称对应土建标段主要工作内容GJGZZ-120805608井边1号大桥、D匝道1号桥桥(杨柳街互通)、E匝道桥(杨柳街互通)、野猫井特大桥(杨柳街互通)、K3+980车行天桥、ZK27+946车行天桥、YK33+000 车行天桥、K37+240 车行天桥、K37+860 车行天桥、坝固互通AK0+630 车行天桥、乌养特大桥、A匝道1号桥、E匝道桥、G匝道桥、H匝道2号桥、K2+520 车行天桥、新平河特大桥、K3+735 车行天桥、包阳特大桥、河阳枢纽A匝道桥、河阳匝道F匝道桥、河阳匝道G匝道桥、河阳枢纽互通TK0+357.5天桥、K31+400 分离式、K31+600 人行天桥、K35+140 人行天桥、K36+180 车行天桥、K36+800 车行天桥T1至T11标段钢梁及附属钢结构的材料采购、制作、涂装,并送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交货、指导现场安装等
2.5 标段划分:GJGZZ-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贵州省都匀至安顺公路钢结构制造招标第GJGZZ-2标段、第GJGZZ-3标段中标单位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但拟派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中任何一个人不得重复,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7月3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7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每套售价2500元,参考资料(仅限公路交通工程)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4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4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八、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3937811,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100101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房先生、张先生 |
| 电话: | 0851-83937811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3 |
| 手机号码: | 0851-83937811 | 手机号码: | 18798889357 |
| 传真: | 0851-83937811 | 传真: | 010-592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