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调查技术评估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调查技术评估服务招标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基础[2015]94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其他资金(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36.6%:63.4%,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调查技术评估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2.2 项目规模: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横7纵8联” (简称“678”网)以及4个城市环线中“第7纵”及六盘水环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增加密线路都匀至香格里拉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在区域高速公路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通过与四川、云南、广西境内的相关高速公路联通形成亚洲最大卫星发射基地西昌的便捷出海通道,也是贵州资源富集地区通往北部湾和珠三角经济圈的重要走廊。项目的实施将对拉动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实现落后地区的脱贫致富、促进贵州省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主线起于六盘水市老鹰山镇,接六盘水至六枝高速公路,经猴场、大湾、金钟、威宁、观风海、迤那等乡镇,终点于威宁县中水镇附近止于黔滇界,长约170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本项目另设六盘水西联络线,起于水淹坝,经纸厂、玉舍,止于鱼塘乡,与杭瑞高速公路毕节至都格段相接,长约23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3 计划工期:100天
2.4 招标范围: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项目沿线站房站点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收费站、服务区办公生活建筑、公共卫生间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工程内容见下表:标段号起点桩号终点桩号里程长度(km)工作内容LWZX-1K1+175TYK0+000YK53+702TYK24+077.56976.606标段范围内沿线收费站办公生活建筑、公共卫生间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LWZX-2YK53+702K170+861.266117.04标段范围内沿线收费站办公生活建筑、公共卫生间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LWZX-3K1+175TYK0+000K170+861.266TYK24+077.569193.65标段范围内沿线停车区、服务区办公生活建筑、公共卫生间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各标段站点情况见下表: 六威项目房建施工图规模汇总表序号标段站点名称对应房建施工标段 施工图设计车道数或类别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备注1LWZX-1发菁收费站1II级收费站3469.86333327.76含收费站综合楼、路政交警办公楼。2六盘水北收费站1III级收费站3115.4822664.69含收费站综合楼3六盘水西收费1III级收费站2534.6036805.9含收费站综合楼4月照机场收费站1I级收费站2339.5367565.44含收费站综合楼5野玉海西收费站2II级收费站3370.6943710.25含收费站综合楼、养护工区6猴场收费站2III级收费站2357.1829970.29含收费站综合楼、养护工区7大湾收费站2III级收费站2358.0467359.77含收费站综合楼小计19545.38601404.1 1LWZX-2结里收费站3III级收费站1618.1412143.94含收费站综合楼2金钟收费站3III级收费站2357.1830776.23含收费站综合楼、养护工区3威宁东收费站3I级收费站4493.5382579.23含收费站综合楼、路政交警办公楼4小海收费站4III级收费站1618.14103328.27含收费站综合楼5观风海收费站5III级收费站4805.82102229.94含收费站综合楼、路政交警办公楼6迤那收费站5III级收费站3272.69114182.79含收费站综合楼、养护工区7省界主线收费站5I级收费站5190.69115706.53含收费站综合楼、公厕8中水收费站5III级收费站1618.143416.4含收费站综合楼小计24974.33564363.33 1LWZX-3德坞服务区1II级服务区6539.221361116.09含服务区综合楼东风服务区3III级服务区3302.467074.03含服务区综合楼2威宁服务区4I级服务区10508.34127711.87含服务区综合楼3小海服务区4III级服务区3442.6869065.74含服务区综合楼4观风海服务区5III级服务区2670.8437723.01含服务区综合楼5迤那服务区5III级服务区6567.2103704.17含服务区综合楼6停车自检区5III级服务区742.6539714.83含停车自检区综合楼小计33773.331806109.74
2.5 标段划分:LWSBYS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拟投标段相应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具体资质要求见下表:标段资质要求LWSBYS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4星等级证书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鼓励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五)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为准)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7月3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不适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7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5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5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不适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八、其他(一)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二)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九、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5919253,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100101 |
| 联系人: | 阮女士 | 联系人: | 房先生、李先生 |
| 电话: | 0851-85919253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6 |
| 手机号码: | 0851-85919253 | 手机号码: | 18798889357 |
| 传真: | 0851-86506025 | 传真: | 010-592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