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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监理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7-31 查看 4 次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监理招标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 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监理招标 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调整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字(2018)11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王母街道电影院片区及盐业公司B地块

2.2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9361.17㎡(约59.04亩),分为2个地块建设(电影院片区及盐业公司片区B地块),拟建总建筑基底面积16295.77㎡,总建筑面积135823.70㎡,包含住宅部分、商业部分、超市、办公以及地下机动车库。

2.3 计划工期:900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3.2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 》(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8月28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1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8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 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tpbidder/login.aspx,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 技术支持QQ:244223732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 时——下午 5:00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9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9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ztb.qxn.gov.cn/qxntpbidder/login.asp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望谟县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邮编:552300邮编:/
联系人:万宇联系人:杨立贤
电话:15185005652电话:0859-3918911
手机号码:15185005652手机号码:0859-3918911
传真:15185005652传真:0859-39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