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猫营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自治县猫营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分)设计 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紫发改字【2016】3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紫云县猫营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治理段河道长16km,主要包括河道治理、防洪工程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60天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预算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水利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含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该项目设计的能力。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3.4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8月10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03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8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7日11时30分, 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
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27日11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www.ggzy.anshu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 CA 办理时间;8.2.图纸获取方式:/。8.3.该项目需缴纳6000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24日下午16:00 时。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333001400000001。(具体缴纳流程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8.4. 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紫云县猫营工业园区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 |
| 邮编: | 561000 | 邮编: | 561000 |
| 联系人: | 于先生 | 联系人: | 刘工 |
| 电话: | 18608530310 | 电话: | 15308433688 |
| 手机号码: | 18608530310 | 手机号码: | 15308433688 |
| 传真: | 18608530310 | 传真: | 15308433688 |
特别提醒: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