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北盘江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安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北盘江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安装(EPC)总承包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8】6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北盘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北盘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贞丰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北盘江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安装(EPC)总承包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北盘江镇
2.2 项目规模:规划道路全长2161.223米,双向四车道,建设道路路基工程350000立方米,路面工程32500平方米,安装给水管道2600米、雨水管道4700米、污水管道4600米,电力入地土建2500米,弱电入地土建2500米;安装路灯150盏,双侧人行道绿化行道树种植700棵,中央分隔带绿化面积4900平方米,边坡绿化面积20000平方米,修建涵洞1座,设置环卫垃圾箱44套等。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贞丰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北盘江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安装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在企业资质范围内,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主要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10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0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1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一(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1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贞丰县北盘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贞丰县北盘江镇 | 地址: | 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
| 邮编: | /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卢 府 | 联系人: | 李付平 |
| 电话: | 15985374161 | 电话: | 13595961110 |
| 手机号码: | 15985374161 | 手机号码: | 1359596111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187530945@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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