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2017年大厂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2017年大厂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晴发改字【2017】73号、晴发改发【2017】28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晴隆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晴隆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晴隆县大厂镇大厂社区
2.2 项目规模:为200户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包括1、改扩建道路5条3133.156米。2、给水工程:安装硬聚氯乙烯PE管2485米。3、排水工程:安装雨水管道3027米。4、电气工程:电力管沟15428米,综合通讯管沟15316米;安装路灯192盏。5、其它:种植行道树686棵,以及交通标线、消防、环卫设施等设施。
2.3 计划工期:36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19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0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一(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大幕屏显示为准)(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0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晴隆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黔西南州晴隆县 | 地址: | 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
| 邮编: | 561400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吴廷元 | 联系人: | 李付平 |
| 电话: | 13885932450 | 电话: | 13595961110 |
| 手机号码: | 13885932450 | 手机号码: | 1359596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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