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监控、隧道监控第MSQLJK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监控、隧道监控第MSQLJK1标段重新招标 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发改交通[2017]171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 招标人为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监控、隧道监控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遵义市、铜仁市
2.2 项目规模: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湄潭县黄家坝镇孔岩坝北侧,与G56杭瑞高速采用枢纽互通相交,向西顺接新舟机场联络线。经湄潭县、G69道瓮高速、松烟镇、关兴镇、天桥镇、乌江、本庄镇、翁溪镇、龙塘镇、石阡县、S25思剑高速,至本项目终点,与规划石阡至大龙高速公路起点顺接。路线全长93.33km,其中:起点至金竹山枢纽互通段:采用V=10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金竹山枢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v=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米。新舟机场联络线:采用V=100km/h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遵义新舟机场联络线起点顺接“湄石高速”起点,经龙堰、三梅垭、天神堂、马家湾、坟咀、茅官河、小水寨、源泉村、青杠坡等,至路线终点顺接新舟机场迎宾大道。路线全长为19.472km,采用V=100km/h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
2.3 计划工期:100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桥梁监控,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桥梁监控标段划分表标段号对应施工标段桥梁名称中心桩号孔数及跨径上部结构形式监控范围MSQLJK1主线MSTJ-4乌江特大桥K56+9808×40+(1-680)+24×40钢桁梁悬索桥+预应力砼连续T梁对主桥(含过渡墩、锚碇及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进行施工监控。注:各标段桩号、长度,桥梁的跨径、主桥长度、结构形式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为准。施工标段工期:土建新舟连络线XZLLX-1、XZLLX-2标及主线MSTJ-1~MSTJ-7施工期为36个月;桥梁监控(MSQLJK1)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控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监控服务报告之日止。
2.5 标段划分:MSQLJK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增项(或专项)资质。(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项目能够满足相应标段试验检测需要,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附表须含相应的内容)。资质, / 业绩、财务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均予以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五)投标人企业最新信用等级(以试验检测信用等级为准)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以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B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六)与标段范围内对应的监理方、施工方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七)贵州省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监理、中心试验室、桥梁监控、隧道监控招标项目MSQLJK2、MSSDJK1~MSSDJK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该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7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9月03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7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9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遵义市交通局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851-28626303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新石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遵义市虾子镇中国辣椒城9楼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
| 邮编: | 563125 | 邮编: | 100101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房先生、王先生 |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5、18798889357 | 电话: | 010-51656899-851、855、18798889357 |
| 手机号码: | 010-51656899-851、855、18798889357 | 手机号码: | 010-51656899-851、855、18798889357 |
| 传真: | 010-59273266 | 传真: | 010-5927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