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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路段收费系统“营改增”第三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9-03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路段收费系统“营改增”第三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路段收费系统“营改增”第三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贵州省路网中心 以黔路网[2018]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范围内

2.2 项目规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200号)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总体技术要求和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高管〔2017〕226号)文件要求,各高速经营单位应完成各级收费系统硬件升级改造工作,以确保高速公路“营改增”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贵州省高清车牌识别系统改造项目是贵州省营改增项目的第三阶段工作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出口所有车道(含MTC、ETC)都建设有高清车牌识别系统,车牌自动识别率应达到95%以上(含车牌颜色)。通过人工校正以后,确保通行记录中车牌数据准确无误,同时为方便数据的存储和调用,高清车牌识别的结果(车牌信息和图片)将保存在路段收费分中心,保存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2.3 计划工期:80天

2.4 招标范围: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路段收费系统“营改增”第三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YGZSQ-01本标段共涉及遵义、贵阳、毕节和安顺4个区域中心,共103个收费站,区域中心新增4台IPSAN,区域级车牌识别服务器及系统管理软件4套;收费站共计更换高清车牌识别一体机281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154套、收费站级车牌识别管理服务器及系统管理软件281套及其它配套设施。YGZSQ-02本标段共涉及铜仁、凯里、都匀、兴义和水城5个区域中心,共129个收费站,区域中心新增5台IPSAN,区域级车牌识别服务器及系统管理软件5套;收费站共计更换高清车牌识别一体机290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290套、收费站级车牌识别管理服务器及系统管理软件290套及其它配套设施。

2.5 标段划分:YGZSQ-02YGZSQ-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 近三年(2015至2017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2017年资金周转能力(2017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 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为机电工程类别)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投标人最终确定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仅可中取1个标段;投标人信用等级为B级、C级的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可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列第一,则按照标段金额大小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的标段由排列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4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0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4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2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6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6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gzzbw.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edc.cn上发布。

7. 其他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路网中心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路网中心不予受理。电话:0851-8599265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2单元14层1、2、3、4号
邮编:550004邮编:550001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51-83937731电话:0851-8439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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