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2016年刘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2016年刘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西发改函【2017】425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
2.2 项目规模:总改造户数300户,对改造范围的给水工程7300米、雨水工程3650米、污水工程7300米、环境工程1217株、电力工程7300米以及亮化工程243盏等设施进行改造。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道路1630米,雨水工程1630米、污水工程1630米、环境工程507株、电力工程1800米、综合通讯管1800米、给水管1630米、以及亮化工程216盏等设施进行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0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安顺市西秀区印象安顺22楼(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0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0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3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14时30分, 地点为其他()。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印象安顺22楼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主任 | 联系人: | 杨工 |
| 电话: | 0851-33760111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3339634746 |
| 传真: | 0851-33760111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860818463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