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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2016年刘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18-09-20 查看 4 次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西秀区2016年刘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2016年刘官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西发改函【2017】425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

2.2 项目规模:总改造户数300户,对改造范围的给水工程7300米、雨水工程3650米、污水工程7300米、环境工程1217株、电力工程7300米以及亮化工程243盏等设施进行改造。

2.3 监理服务期限:365天

2.4 招标范围:新建道路1630米,雨水工程1630米、污水工程1630米、环境工程507株、电力工程1800米、综合通讯管1800米、给水管1630米、以及亮化工程216盏等设施进行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0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安顺市西秀区印象安顺22楼(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0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0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9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3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14时30分, 地点为其他()。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7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刘官乡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印象安顺22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人:杨工
电话:0851-33760111电话:/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3339634746
传真:0851-33760111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安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86081846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