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镇宁县人民政府 以\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
2.2 项目规模:镇宁县荣兴砂厂、镇宁自治县启荣碎石厂、镇宁县巍龙砂厂、镇宁县阳光砂石、镇宁自治县鸿业砂石厂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镇宁自治县2018年度荣兴砂石厂等五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地灾施工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2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19-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5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5时00分, 地点为其他(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19-1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5日15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镇宁县人民政府内 | 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尚东逸品2栋19-1 |
| 邮编: | \ | 邮编: | 561000 |
| 联系人: | 汪健 | 联系人: | 周小兰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3721539627 | 手机号码: | 15908531171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