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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9-21 查看 3 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望谟县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望谟县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望发改字【2018】109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望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望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望谟县大观镇S312省道处;

2.2 项目规模:日处理医疗废弃物5t/d,用地面积3185m²,总建筑面积885.58m²:其中厂房436.56m²、办公384.02m²、门卫12m²,附属建筑53m²,停车位5个,道路面积789m²,挡土墙1510m³、围墙280m等。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从勘察、初步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勘察 、设 计、施工、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察企业、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叁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4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2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0月17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22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0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8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望谟县地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3组团4栋2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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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蒙华昌联系人:陈文松
电话:18748962410电话:08593228366
手机号码:18748962410手机号码:0859322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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