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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9-30 查看 12 次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晴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 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晴发改发【2017】21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晴隆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晴隆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晴隆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930.17平方米,其中:扩建8466平方米,迁建1464.1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羁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室外场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收集设施等。建成后羁押人数300人。

2.3 计划工期:48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晴隆县看守所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3.3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 》(州委办[2017]103号 )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登记的情形。(备注:本条款所列内容各投标人可不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以交易中心的评标现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数据资料作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请核实。)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1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0月23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1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0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4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4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晴隆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第A3组团A3-1-A3-12栋12单元32层3号房
邮编:/邮编:/
联系人:毛明祥联系人:文何伟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3885932345手机号码:15902622110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39920010400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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