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羊场等九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厕所专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羊场等九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厕所专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以黔交建设〔2018〕 4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S25沿榕高速羊场服务区、S50惠兴高速团坡停车区、G78汕昆高速坡脚停车区、鲁屯停车区、田坝停车区、G76厦蓉高速三岔河停车区、G7611都香高速新场停车区、G56杭瑞高速马家营停车区、G56杭瑞高速百里杜鹃停车区
2.2 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贵州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8﹞1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厕所专项改造工程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3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公学函字〔2017〕3号、贵州省“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第5期)、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快对高速公路部分停车区(独立加油站)厕所改造的通知》(黔高速营运〔2018〕62号)、贵州省“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关于追加高速公路停车区卫生间改造工作的通知》(黔高速美字〔2018〕19号等要求。对S25沿榕高速羊场服务区、S50惠兴高速团坡停车区、G78汕昆高速坡脚停车区、鲁屯停车区、田坝停车区、G76厦蓉高速三岔河停车区、G7611都香高速新场停车区、G56杭瑞高速马家营停车区、G56杭瑞高速百里杜鹃停车区公共厕所进行升级改造。2.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标段号计划工期主要工作内容GCGZ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1 月 30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涉及羊场等九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厕所改造土建工程(含公共厕所改造及新建)、装饰装修(含标示标牌)、水电安装(含外接水、供电改造、污水处理及排放的改造等)(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标段号计划工期主要工作内容GCGZ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1 月 30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涉及羊场等九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厕所改造土建工程(含公共厕所改造及新建)、装饰装修(含标示标牌)、水电安装(含外接水、供电改造、污水处理及排放的改造等)(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下表资质要求:标段资质GCGZ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公路行业设计乙级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3本次招标根据最新公布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进行引用:①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②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③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施工企业为房建专业、设计单位为附属类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各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及《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确定其信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以信用等级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最终信用等级(即以设计和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中较低的为准)。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D级企业提出的申请。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 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资质,无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1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0月1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1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09时3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投诉举报的处理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不予受理。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0851-86501071。招标人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851-85916612。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310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2单元14层1、2、3、4号 |
| 邮编: | 550001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邰女士 |
| 电话: | 0851-85916612 | 电话: | 0851-84393685 |
| 手机号码: | 0851-85916612 | 手机号码: | 18985017214 |
| 传真: | 0851-85916612 | 传真: | 0851-84827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