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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金库集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9-30 查看 3 次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晴隆县金库集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金库集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晴发改发〔2018〕5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黔西南州金路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黔西南州金路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晴隆县东观街道办事处南环路旁

2.2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316.96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 晴隆县金库集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1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0月31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01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0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1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1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西南州金路安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义市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代正龙联系人:陈文松
电话:18985997691电话:18685963380
手机号码:18985997691手机号码:1868596338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037395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