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PPP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冈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PPP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已由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凤发改发(2015)20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凤岗县城镇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凤岗县城镇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凤冈县
2.2 项目规模:以凤冈县城镇管理局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限:18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 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 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遵义市广州路天安星园一期3栋6单元302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 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14时30分, 地点为遵义市广州路天安星园一期3栋6单元302。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广州路天安星园一期3栋6单元30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凤岗县城镇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凤冈县共青路 | 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南华路67号顺安世纪新城A栋一单元18层4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余先生 | 联系人: | 刘淑清 |
| 电话: | / | 电话: | 085128951907 |
| 手机号码: | 13885258878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085128951907 |
此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