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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者相镇片区、连环片区、龙场镇片区)改造项目-龙场片区409户监理招标公告

2018-10-18 查看 1 次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贞丰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者相镇片区、连环片区、龙场镇片区)改造项目-龙场片区409户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者相镇片区、连环片区、龙场镇片区)改造项目-龙场片区409户监理招标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7】34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龙场镇

2.2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55204.50平方米,新建409户套棚户区住户,配套设施用房1847.15平方米,公建配套132.6平方米,小区道路工程4605.02米,地面硬化3535.35平方米,绿化5103平方米,给排水3051.02米,排水工程2993米,通讯4620.56米

2.3 监理服务期限:72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 / (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 / (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7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8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进行报名。注:必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才有效。(技术支持电话:0859-3120751;技术支持QQ:2442237329;Q群24106463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8日13时4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见开标当日电子显示屏显示开标厅) (兴义市桔山广场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8日13时4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贞丰县龙场镇地址: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1101室
邮编:\邮编:\
联系人:王鹏联系人:刘明艳
电话:\电话:0859-3127868
手机号码:15086585858手机号码:\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494282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