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河镇乡老镇区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赫章县河镇乡老镇区拆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赫发改投资(2018)48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脱贫攻坚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赫章县河镇乡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6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60平方米,共计145套房。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及现场服务)及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且设计单位需拿出本项目的概念性方案及实施性方案(实施性方案需达到施工图的深度)。本项目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场地平整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道路工程、房车营位工程、停车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网络建设工程、围墙建设、4个户外厕所、两颗高杆灯、发电机房、小型景观及水景等营地基础建设。 因本项目后期有设备设施安装,施工单位需全程配合设备安装等相关施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3.2.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有关的联络工作;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候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0月26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相关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0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1,2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相关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赫章县 | 地址: | 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家商务中心A栋6楼16-20号 |
| 邮编: | 0 | 邮编: | 551700 |
| 联系人: | 夏工 | 联系人: | 陈婷 |
| 电话: | 0 | 电话: | 0857-8309027 |
| 手机号码: | 15285696957 | 手机号码: | 13238525151 |
| 传真: | 0 | 传真: | 0857-8309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