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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平塘特大桥观光服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10-31 查看 3 次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平塘特大桥观光服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平塘特大桥观光服务区 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发改交通[2014]241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其他资金(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 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服务区总用地面积196亩,现阶段设计用地约120亩。服务区总体分为综合服务、度假体验、观光休闲三大业态。各部分功能区具体要求如下表:业态功能区建筑/景观功能建筑面积(㎡)综合服务综合楼、收费站房等约12000度假体验服务楼等观光休闲山体景观等

2.3 计划工期:270天

2.4 招标范围:平塘至罗甸高速公路平塘特大桥观光服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1、平塘特大桥服务区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公共区域的装饰装修工程、场坪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给排水、电气及照明、功能房间配置、服务设施的配置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服务区和收费站房及大棚方案设计及估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上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2、平塘特大桥桥梁景观及照明亮化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但不包含桥梁景观及照明亮化的施工;3、不包含服务区立交及连接道路、加油站及其设施的施工工作,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4)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应为同一企业法人完成且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以自己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3.5投标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 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 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只引用综合信用评价,以非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以设计信用等级和施工信用等级中最低的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 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 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至少10年房建设计工作经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1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7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不适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1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3日11时0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3日11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不适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 其他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 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851-82212909,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C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号
邮编:550004邮编:100101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房先生、李先生
电话:0851-82212909电话:010-51656899-851、856、18798889357
手机号码:0851-82212909手机号码:18798889357
传真:0851-86866696传真:010-5927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