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2018-11-09 查看 3 次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 已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南发改投资【2018】24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镇附城村十三组

2.2 项目规模: 15753㎡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景观绿化)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9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1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9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贵阳世纪城E组团购物中心第2幢4单元25层4号
邮编:558000邮编:558000
联系人:曹工联系人:付工
电话:/电话:/
手机号码:18008541622手机号码:15338666466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