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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16年者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11-13 查看 2 次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贞丰县2016年者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16年者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EPC总承包 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2017】31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贞丰县聚慧农业旅游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贞丰县聚慧农业旅游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贞丰县者相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1500套棚户区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棚户区道路改造3460米,新建人行道路面17300平方米,排水沟开挖2000米,挡土墙建设7248.27立方米,植草边坡防护工程建设3813.75平方米,道路涵洞建设2道,安装车行道路缘石6920米、人行道路缘石6920米,栏杆400米;综合通信管线铺设3460米,安装给水管网3460米、路灯538盏、雨水篦子232个,设置消防设施58个,行道树种植1154棵,绿化灌木种植6860平方米等。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贞丰县2016年者相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及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主要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09时10分 至2018年12月03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09时10分 至2018年12月0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4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一(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4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贞丰县聚慧农业旅游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贞丰县者相镇地址:兴义市祥瑞大厦503室
邮编:562202邮编:562400
联系人:郑剑飞联系人:李付平
电话:13985973833电话:13595961110
手机号码:13985973833手机号码:1359596111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1875309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