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普安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普发改建设[2018]4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南湖街道办南湖社区
2.2 项目规模:拟建一栋3层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普安县新华书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2月04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09时00分 至2018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09时至2018年12月04日17时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体育中心印象兴义5栋11楼1102室)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5日14时30分, 地点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会议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05日14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2月04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兴义市体育中心印象兴义5栋11楼1102室 |
| 邮编: | 562200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金州 | 联系人: | 黄娅 |
| 电话: | 13595916722 | 电话: | 0859-3918911 |
| 手机号码: | 13595916722 | 手机号码: | 0859-3918911 |
| 传真: | / | 传真: | 6494640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