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摆金镇马道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水县摆金镇马道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已由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惠发改基字【2018】8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惠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惠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惠水县摆金镇马道村
2.2 项目规模:新建日处理量为20吨的热处理垃圾场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处理厂房326平方米,办公及管理用房90平方米,道路和室外场地硬化65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围墙、大门、路灯、安防监控系统等设施。置安高温热处理成套设备1套
2.3 计划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勘察阶段: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阶段:本项目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预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 项目投资:459.4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2月04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2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qn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惠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惠水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陈雪华 | 联系人: | 谢天威 |
| 电话: | 0854-6221354 | 电话: | 0851-86782318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