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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11-28 查看 2 次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以黔交建设〔2018〕18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63%, 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

2.2 项目规模:(一)惠水至罗甸公路起于惠水县城南的龙田寨,接在建的贵阳至惠水高速公路,经断杉、边阳、罗甸,至于罗甸县峨坝(黔桂界),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拟建的银川至龙邦公路通道天峨(黔桂界)至百色高速公路,全长约114.225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惠水至罗甸段长约82.624公里,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罗甸至黔桂界段长约32.042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情况说明:原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主要是为罗甸县等交流上、下高速公路而设置,根据交通量预测分析和所处的地理环境、地区路网以及在路网中所起的作用,该互通立交采用单喇叭A型,主线下穿,被交公路为S101。立交跨线桥为2-24m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罗甸互通匝A连接线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12m,对向双车道。交燕隧道为匝A连接线上单洞双向通行隧道,隧道全长884m,隧道建筑限界净宽为10.5m。惠罗项目高速公路2015年建成通车后,原设计在罗甸互通连接线上设置的单洞双向通行的交燕隧道不能满足日渐增长的交通量,并且随着通行车辆的增加,大型车辆在双向通行的隧道中会车困难,发生交通拥堵的矛盾凸现,营运安全隐患也进一步增大,无法充分满足罗甸县县城及周边区域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最大效益,拉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罗甸县高速公路出口交通状况,提高道路运输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恳请在罗甸互通连接线出口增设双向两车道的隧道请示(黔南交呈〔2016〕39号),(黔高速专仪〔2017〕251号)文同意改扩建罗甸互通连接线交燕隧道。(二)本次招标范围: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起点桩号终点桩号里程长度(km)标段主要工作内容27RK0+408RK2+1801.772路基、路面、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三)计划工期:7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12月29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3 计划工期:729天

2.4 招标范围: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起点桩号终点桩号里程长度(km)标段主要工作内容27RK0+408RK2+1801.772路基、路面、隧道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册之日起的所有年度);2017年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0。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三)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专业为路桥隧类别)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联合体投标的,以信用等级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最终信用等级。(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无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2月05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00时00分 至2018年12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每套售价2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投诉举报的处理(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2单元14层1、2、3、4号
邮编:550004邮编:550001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人:邰女士
电话:0851-83937835电话:0851-84393685
手机号码:0851-83937835手机号码:0851-84393685
传真:0851-83937835传真:0851-8439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