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平华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册亨县平华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已由册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册发改字【2018】28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册亨县双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极贫乡镇脱贫攻坚子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册亨县双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册亨县双江镇。
2.2项目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93054.58平方米(439.58亩),建设用地32995.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平华村61户民居外立面改造、精品民宿和锦绣坊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及景观绿化、给排水、电气工程、垃圾分类处理等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民居改造面积20078.94平方米,精品民居改造面积480平方米,锦绣坊改造面积266平方米。民居外立面改造:坡屋面改造3086.05平方米,外墙抹灰4031.61平方米,满刮腻子粉两遍4031.61平方米,白色喷涂4031.61平方米,文化石贴面727.24平方米,毛石贴面397.44平方米,木漆饰面1681.51平方米,铁艺栏杆1758.15米。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册亨县平华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2.6 总投资:约85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8.45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59.85万元,基本预备费40.9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注: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若电子开评标过程中有技术性问题等原因不能解决,以纸质版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9年01月08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2日09时00分 至2019年01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9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二楼多功能厅二)(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9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册亨县双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册亨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毕节路58号联合广场4号楼33层 兴义市金水北路16号(惠实家园对面)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成栋 | 联系人: | 陈文斌 |
| 电话: | / | 电话: | 0859-3330123 |
| 手机号码: | 13985098543 | 手机号码: | 1398449222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8896837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