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黔和物流有限公司盘江库
2.2项目规模:2.1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属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的第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主线起点连接平塘至罗甸高速,与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惠水至罗甸段交叉,终点连接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将构建完整的第六横线,形成我省南部的主要通道。蔗香支线为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与规划的蔗香港区连接的高速公路。2.2 本次招标范围为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公路的道路石油沥青(二期)的采购。合同段名称单位数量合计(吨)交货地点LWLQ-3BC-1型乳化沥青吨300.366贵州黔和物流有限公司盘江库PC-2型乳化沥青吨241.56PC-3型乳化沥青吨502.23870号A级吨1343.716SBS改性沥青吨5420.118阻燃SBS改性沥青吨345.51注:用于生产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所使用的基质沥青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基质沥青品牌一致。
2.3建设工期:210天
2.4标段划分: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沥青采购项目(二期)LWLQ-3
2.5采购范围:招标范围为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公路的道路石油沥青(二期)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沥青生产企业代理商,具有石油沥青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品牌代理授权书。若拟投标的沥青为进口品牌,则代理商必须具有从事货物进出口的资格。拟投标代理的沥青产品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同时检测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所代理的沥青产品必须与检测报告中沥青产品一致。3.2 近三年(2015至2017)年平均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日期为准)的原因,无法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中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则投标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所有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关要求;2017年资金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大于1。3.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3.7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9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14时50分至2018年12月26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9日14时50分至2018年12月26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9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阳市小河区开发大道1号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2单元14层1、2、3、4号 |
| 邮编: | 550004 | 邮编: | 550009 |
| 联系人: | 胡先生 | 联系人: | 侯先生 |
| 电话: | 0851-83937835 | 电话: | 051-84393685 |
| 手机号码: | 0851-83937835 | 手机号码: | 051-84393685 |
| 传真: | 0851-83937835 | 传真: | 051-84393685 |